本月申报缴纳的税种、基金(费):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等。
申报期限:6月1日- 6月15日。
逾期未缴纳税款的,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